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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离职后,如何办理退工手续和停止缴费登记?|全球要闻

时间 :2023-02-21 13:50:53   来源 : 上海徐汇

最近网友留言提问:我是一个新手HR,最近公司有员工离职后,要求我尽快给他办理退工手续和社保转出手续,我知道要办理社保转出,请问退工手续具体怎么办,有网上办理渠道吗,社保转出和办退工能同时办理吗?谢谢。

目前员工离职后的退工手续和停止社保缴费已经实现同步办理,可以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平台或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”的“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”办事功能完成操作,具体可参照以下步骤:

方式一:“一网通办”平台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登录“一网通办”平台(https://zwdt.sh.gov.cn/),并进入“政务服务”栏目,点击“切换部门、区、管委会”,选择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”。在“我要办”的“法人”栏目下点击“社会保障”,在页面右侧的下拉框选择“公共服务”,输入“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”进行搜索,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。特别提示:您也可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平台搜索栏直接输入“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”,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。

方式二:

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

自助经办系统

登录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”(https://zzjb.rsj.sh.gov.cn/zzjbdl/),进入“社会保险(劳动就业)—就业参保—企业职工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”栏目。

具体操作界面

1.选择办理对象的证件类型,录入姓名和证件号码,点击“确认”按钮,填写相关登记信息(在“解除或终止日期”栏选择实际离职日期即可,并选择退工原因,其中“缴费截止年月”由系统生成),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2.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后,点击“确认提交”。

3.提交后界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反馈:

对于同时符合退工和停止缴费条件的,界面显示“申请成功”,可当场打印核定表。

对于办理对象存在需次月办理停止缴费等情形的,界面予以提示,经办机构将在符合条件后为其办理,并及时通过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”反馈办理结果,无需单位重复申报。

4.办理完成后,单位可自行在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”首页的“已办事项”和“办理中事项”中获取办理情况。

友情提醒

对于劳动经历缺失的人员,请根据界面提示信息,点击“新增劳动经历”,补全劳动经历后继续办理。

标签: 如何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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